说实话,她看那本书完全就是“慕名而去”
的。
而且就算是穿书,她也应该穿她自个儿写的书里啊,怎么说她写的也是正儿八经的百合世界,而且那么多紧张刺激的剧情,就算穿了也完全不亏……
是的没错,她在没穿书之前,她的职业,是个百合小黄文写手,而且是比较受读者欢迎的那种。
不知不觉间,秦昭已经来到了一家店铺门前。
这家店铺看着有些奇怪,在整个全都以红漆金字招牌当门面的小巷子里颇有些独树一帜,店铺的招牌有些老旧,一块坑洼不平的木头牌匾上面只写了个“玉堂居”
三个大字。
而且这条巷子里的铺子全都是铺门大敞,迎来送往,但就这间铺子是用黑色布帘遮着的,遮遮掩掩的像是里面有什么勾当。
她掀开帘子,走进了铺子打眼一看,里面也没掌几盏灯,光线昏暗间一排排的书架依稀可见。
等她走到近处的书架拿起一本书来,一看那赤条条的让人看了脸红心跳的书面封图,她算是彻底明白了……
嚯!
合着是卖艳书的地儿!
难怪遮遮掩掩见不得人呢!
可她又的确很惊喜没错……
随手又翻看了几本,秦昭顿时又觉得兴致缺缺了,刚才的那些刺激感瞬间消散了些,毕竟古人思维有限,写的艳书能有多惊艳?
秦昭放下手中的那几本书,转身就要走了。
而掌柜的从她进门开始也从未搭理过她,所以她也便不用再打招呼。
然而人走到铺门前,刚要掀帘子,就见着从外面走进来一位身材高挑的“小哥”
。
“小哥”
一看便是富贵人家,脚上踩着月白色的长靴,一身淡青色的华贵锦服,领口上绣了一圈儿金丝线缠出来的梅花朵儿,腰间配着一块上好的通透白玉,就连坠着的玉穗儿都是一串串金丝编出来的。
小哥单单是往那一站,身上便贵气逼人,全身都写满了‘我好有钱’四个大字。
这“小哥”
秦昭一眼便看出是女扮男装,但在她在和女人对视的一瞬间,却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,不禁看的呆了。
眼前的女人相貌极好,眉峰秀丽,肤若凝脂,雪白的颈子正中有一颗红色的小痣,像是白玉无瑕的一片皑皑白雪中缀了红梅一点。
她的一双丹凤眼本已经足够勾人,眼尾却微微上挑,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便多了几分勾魂夺魄的味道。
这要是拿现代话来说,女人的身上还带着一股子清冷禁欲的知性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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